七台河市参加农业部第二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
作者:张杨 来源: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更新时间:2017-08-19 09:29:00
8月8日,由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第二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在伊春举行。四川、河北、山东、吉林、甘肃、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黑龙江经管站长106人参加。培训班由农业部经管司资产处余葵处长主持,伊春市领导致欢迎词,省农委乔延春副主任做重要讲话。
农业部经管总站黄延信巡视员就《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部经管司资产处余葵处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登记有关政策》予以解读。
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现阶段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基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快速增长,规模日渐庞大,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不含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总额2.4万亿元,村均408.4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拥有66.9亿亩集体土地等经营性资产。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不适应城乡社会结构急剧变化的要求。全国很多地方积极探索推进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载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划定纳入改革的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科学设置集体资产股份,规范股权管理,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农业部黄延信巡视员和余葵处长就清产核资、核实资产、清理各类债权债务,并对有争议的产权进行界定,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是确定资产量化范围的依据,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的保证。折股量化、成员认定、设置集体资产股权等重大意义、总体目标、资产管理、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一系列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解读。
成都双流区农发局,北京市农研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农林局在改革中发挥五个作用,即农民的主体作用,村两委的核心作用,议事会的监事作用,乡镇的指导作用,区农业部门的督促作用。实现五个保障,即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法律保障、稳定保障等改革方面典型经验做法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