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农机服务
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七台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17-06-13 10:08:00

七台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七台河市公安局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农联发〔20172

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局(总站、农业局)、公安局、安监局:

按照《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7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现将《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七台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七台河市公安局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531


 

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728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3—4月份)

    由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等情况。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61—731日)

    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变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推动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81—930日)

    对照目标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停止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应结合省农委印发的《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牌证业务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督导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

    (二)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地农机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建立变型拖拉机登记台账,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三)认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公安部门、农机、安监部门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采取联合执法等工作方式,对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收缴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对超期服役、达到报废条件的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实施强制措施,不得再投入使用。

    (四)认真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法,坚决不予通过。各地要设定存量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的淘汰期限,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限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和非法悬挂拖拉机牌证的车辆。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淘汰非法车辆。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各地要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依法运营的重要意义,提高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管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部门联动。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以政府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综合治理。要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和监管措施。农机、公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督查。各级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变型拖拉机保有量较大的地区,相关部门要实行跟踪监管、重点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存在履职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涉及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七台河市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义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胜武  市农机中心主任

        姜爱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光  市安监局副局长

  员:于福林  市农机中心副主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安监局科长

        杜金双  市农机监理站站长

 

 

 

 

 

 

 

 

 

 

七台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17531日印发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电话:0451-82661067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70号 邮编:150040 信息维护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