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强化“互联网+农业”专项资金监管
作者:吴威 来源: 产业化办 更新时间:2017-11-22 11:18:00
2017年,我市7个“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入选省级样板基地并通过验收,每个基地获得省财政补助资金27.5万元,共计192.5万元。为了项目资金使用更加规范,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市农牧局下发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对资金拨付时限、使用范围、账目管理、效果总结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账目资金可以用于,样板基地增施有机肥(农家粪、生物菌肥)、秸秆还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基地田间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补助;对应用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先进施药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进行补助;对农业部门开展专家技术指导、树立标志牌、项目考核验收等给予适当补助。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滞留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区县农业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督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